【乡镇党委书记谈体会】践行新思想 实现新作为 做新时代合格的基层纪检监察干部

时间:2017-12-19 信息来源:泰安市纪委监察局网站 打印】【关闭

  党的十九大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为新时代指明了方向,让我们深切感受到了党的正确坚强领导,体会到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增强了共同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的信心,提高了民族自信和政治自信。十九大报告全面总结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取得的经验成果,提出了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思路举措,为未来五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供了明确指引和根本遵循。一个多月以来,通过原原本本学习思考报告,认真聆听各级领导专家教授宣讲,与同志们共同学习讨论,进一步提升了对十九大的意义、成果、精神的认识。

  作为一名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就是深刻领会十九大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行动指南, 紧密结合工作实际,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履职尽责、勇于担当,以永远在路上的定力和决心,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在基层落地扎根。 

  一、坚定维护核心,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党的十九大旗帜鲜明讲政治,强调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首要的是树牢“四个意识”,特别是政治意识、核心意识,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做政治上的明白人。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必须在思想上、理论上、实践上真正把这个问题搞清楚、弄明白。要时刻牢记自己是党的人,坚定不移听党的话、跟党走,任何情况下都保持清醒政治头脑和纯洁政治本色。要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对全镇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和党章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做选择、打折扣等行为,确保中央精神在乡镇基层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二、坚决贯彻落实,做纠风治陋的“净化器”。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继续整治“四风”问题,坚决不让“四风”反弹回潮。持续深入开展好“四风”问题集中整治,加强对镇机关、管理区、村的管理力度,采取常规检查和集中抽查相结合,保持住作风整顿的高压态势,并切实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大谈话提醒、警示诫勉、责令检查力度,对不收手、不知止的行为,坚决不留情面。持续深入开展正风肃纪专项行动,以群众关心关注的扶贫、惠农、集体“三资管理”、土地征收、计划生育等重点领域问题及群众反映突出的陋习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动真碰硬,抓铁有痕,标本兼治。压实各党总支、党支部主体责任和重点部门的“一岗双责”,充分发挥好纪委的监督作用,加强村级纪检委员的管理,确保监督作用发挥,提高工作质量,推进从严治党取得良好效果。 

     三、坚持高压惩治,做反腐倡廉的“先锋官”。惩治和预防是反腐倡廉的两个重要抓手,一个是外在因素、解决治标的问题,一个是内生动力、解决治本的问题。在当前依然严峻的反腐败斗争形势下,必须继续坚持高压惩治手段,从外部环境上给予“手莫伸、伸手必被抓”的强力震慑。对此,要按照十九大的要求,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尺度不松、力度不减、态度不变,巩固发展反腐败压倒性态势。持续深入抓好党风廉政教育。狠抓苗头预防,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批评教育,做到早提醒、早纠正、早处理。常敲干部警钟,充分利用短信、微信等信息平台,随时向全镇党员干部推送廉政教育内容,时刻警醒广大党员干部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切实严明党的纪律,筑牢思想防线。宁阳县城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张国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