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于初心 持续深化 
——我市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停步、不松劲

时间:2017-12-19 信息来源:泰安日报 打印】【关闭

  2012年12月4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十八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这个内容仅600多字的规定,在全国掀起一场涤荡党内痼疾顽症、大力扭转作风的攻坚战、持久战。

  八项规定出台五年来,泰安市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劲头,踩着不变的节奏,由浅入深、由点到面、积小为大、不断深入,以铁的纪律狠刹“四风”。 

  经过5年的努力,我市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中取得显著成效,全市共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866起,处理2265人,党政纪处分1117人,党风政风社风民风明显好转。 

  领导带头,健全制度扎紧笼子 

  5年的努力,广大干部群众在一个又一个细节、一件又一件小事中感受到了切切实实的变化。大操大办少了、简朴交往多了,天价商品少了、平价服务多了,吃拿卡要少了、办事便利多了……中央八项规定给老百姓带来的“获得感”与日俱增。 

  近年来,我市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完善作风建设的各项制度、增加制度的执行刚性、注重执行效果的标本兼治上下足了功夫。 

  市委常委从自身做起,以上率下、作出表率。市委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制定《市委常委会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若干规定》,认真抓好落实。 

  围绕解决作风方面突出问题,市委、市政府建立完善了23项制度规定,构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方面,建立完善了“1+3+7”制度体系:“1”是制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实施细则》;“3”是出台加强市直部门财务管理等3项意见,从严控制会议、公务接待、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及日常开支等;“7”是出台7项经费管理制度,严格管理会议、差旅、培训、出国、外宾接待、出国培训、学历学位教育经费,有效遏制无标准、超标准支出等问题。市纪委围绕落实监督责任,制定出台了市纪委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定期研究分析制度、县乡纪委严防“四风”问题反弹监督检查制度、检举“四风”问题群众举报制度、党员干部“四风”一般性问题约谈函询制度等10余项制度机制。这些制度规范,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划出了更为清晰的界限,深化纠治“四风”,有力推动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 

  动辄则咎,查纠“四风”成常态 

  中央八项规定实施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组织开展监督检查6100余次,出动人员21700余人次,明察暗访各级机关、宾馆酒店、娱乐场所、旅游景点等12800余处,发现问题线索740个…… 

  这不仅仅是一串数字,更是我市深入、全面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到实处的诺与践。中央八项规定实施以来,市纪委按照“重要节点打攻坚,突出重点带全面,创新手段求实效,倒查追究促长效”的工作思路,强化监督检查,坚持“六个结合”,即:全面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线索收集与现场核实相结合、独立检查与会同职能部门联合检查相结合,市级检查与县、乡联动相结合,机关室办检查与派驻机构检查相结合,高密度重拳出击,不间断正风肃纪,既盯紧享乐奢靡等老问题,又及时发现和纠正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待上级决策部署的突出问题,取得良好效果。 

  每一个节日都是一场严阵以待的战役。今年国庆中秋双节期间,市纪委派出多个明查组和暗访组,着力对“两节”前后违规公款吃喝、组织隐秘聚会、收送礼品礼金、公车私用、公款旅游、滥发津补贴或节日福利、借婚丧喜庆事宜敛财等问题进行监督检查,同时对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自查自纠工作情况开展实地检查,发现68个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筛选出有价值问题线索11条,并进行了调查处理。 

  五年来,节日蹲守的工作状态成为了纪检监察干部的新常态。针对节假日期间违纪违规行为易发多发的实际,每逢元旦、春节、清明、五一、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市纪委既专门下发通知提前提醒,又抽调精兵强将成立暗访组,开展高频次、大范围、持续性明察暗访,在全社会营造遵规守纪的浓厚氛围。 

  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一个阶段一个阶段推进。在紧盯年节假期,坚守一个个节点的同时,市纪委加大对平时的监督检查,密切注意“四风”问题的新动向新表现,不定时深入机关、学校、饭店等地开展“游击战”,不间断地造声势、挖线索,创新监督检查方式,及时发现和查处隐形变异问题,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实现明察暗访常态化。 

  突出监督重点。聚焦公款吃喝、公款旅游、违规配备使用公车、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突出问题,加大明查频率,加强抽查深度,提高暗访精度,露头就打、落地就抓。中央八项规定实施以来,全市共部署开展违规使用办公用房、违规出入会所、违规持有会员卡、违规公款购买消费高档白酒等12项专项整治,稳扎稳打、步步为营,积小胜为大胜,不断累积工作成果。 

  创新方式,揭开“四风”隐身衣 

  随着查处“四风”问题力度持续加大,一些过去常见类型的违规违纪问题明显减少。但也出现了一些搞变通的新花样,如通过开具虚假内容发票掩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现象显著增加,账务资料中会计凭证“改头换面”的情况时有发生,大量跟真实内容不符的虚假发票充斥其中,给一些违纪违规问题披上了“合法”外衣,使“四风”问题更加隐蔽,大大增加了纪律审查的工作量和难度。 

  针对“四风”问题隐蔽化、变异化的新情况,市纪委创新监督方式,综合运用科技手段,层层剥开“四风”隐身衣。 

  运用“天网”平台,全天候监控公车使用。经过交警系统数据库筛选疑似违规使用公车线索,既节省了人力资源,又提高了监督工作效率,监督的大网越织越密。2015年以来,通过“天网”平台发现疑似违规使用公车问题线索26件。 

  利用税控“大数据”,全面筛查公款消费。利用国税、地税部门的电子税控系统,通过后台数据库自动筛选涉嫌公款吃喝、公款购买节礼和购物卡、公款旅游的发票。2016年以来,通过税控平台共排查疑似问题发票240余张,涉及60余个部门单位,筛选问题线索16条。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置“四风”问题于群众监督之下,可以最大限度地起到监督作用,让不正之风无从反弹、无所遁形。我市纪检监察机关探索“互联网+”模式,充分发挥网络、微博、微信的作用,畅通群众举报渠道,让群众参与到纠正“四风”中来。开通微信公众号、“四风”监督哨、 “随手拍”等网上信息、举报平台,强化与新闻媒体配合,构建起一个全方位、立体化的监督网络。五年来,通过各种渠道接受群众举报“四风”问题1638条。 

  通报问责,形成强大震慑效应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要抓好作风建设,落实好各级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是关键。打板子、摘帽子、丢面子……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板起脸来抓纪律,用好“责任追究”和“通报曝光”两把“利器”,一次次亮明纪律是不可逾越的底线。五年来,市纪委相继出台了责任追究实施办法和“四风”问题通报曝光制度,对顶风违纪的“四风”问题坚持零容忍、严惩戒,坚持查处一起,曝光一起,持续通报,形成震慑。 

  市纪委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列入纪律审查重点,作为纪律处分重要内容,重点查处十八大以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之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之后以及顶风违纪问题,动真格、出重拳、下猛药,严格用纪律尺子衡量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越往后执纪越严、处分越重。中央八项规定实施以来,全市共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866起,处理2265人,党政纪处分1117人。 

  对“四风”问题严肃追责。针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对“四风”问题突出的,坚持“一案双查”,严肃追究有关党委、纪委和领导干部的责任。中央八项规定实施以来,全市各级共进行责任追究1049人次,其中涉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责任追究673人次,党政纪处分68人。 

    持续通报曝光。建立典型案例定期收集通报制度,在市纪委网站、泰安日报、泰安电视台等设立“曝光台”,综合运用文件通报、网站曝光、媒体曝光等多种方式,加大内部通报、公开曝光、专题通报力度,点名道姓公开曝光,将违纪违规行为晾晒在阳光之下,形成强大震慑,营造了“不敢”氛围。每季度向6个县(市、区)通报各自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情况,并将情况通报给6个县(市、区)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层层传导压力。中央八项规定实施以来,全市共通报曝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602起833人次,向县(市、区)发出情况通报15份。 

    逆水行舟用力撑,一篙松劲退千寻。“四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反复性。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需要持之以恒、久久为功的决心和毅力。在泰汶大地上,中央八项规定落地生根凝聚起民心所向的磅礴力量,为建设富裕文明幸福新泰安持续提供有力的政治和纪律保障。